湖南林业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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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林业资源再生的建议与措施

  论文关键词:小城镇 中心镇 用地规划

  论文摘要:林区中心镇是资源再生型城镇,它们因资源而发展,但随着资源枯竭与政策调整,发展日趋陷入困境。如何在可持续原则指导下使之符合市场要求,研究寒地林区中心镇用地布局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问题。本文从中心镇大量的用地调查数据入手,调研黑龙江省内的各林业局,林场和与林业相关的建制小城镇。采用统计分析法,对用地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。并对调研对林区中心镇用地规划提出5点对策建议。
    
  0 引言
   用地规划一直是城镇研究一个核心问题,也是难点问题,以往研究过于宏观和从经济集聚角度进行规模分析,缺欠对寒地林区城镇用地规模的具体研究。目前黑龙江林区小城镇发展只处于工业化初中期,经济与规模远落后于南方发达城镇,与国外同类城镇差距更大,国内关于寒地林区小城镇的规划理论与实证研究甚少。林区小城镇是因林业而兴的资源再生型城镇,它们因资源而生,也因资源而发展起来。在城镇发展的历史中,和其他城镇一样,也经历了城镇初始阶段,发展阶段,稳定阶段等。
  
  1 林区中心镇用地规划
  1.1 城镇现状
  1.1.1 城镇数量多规模小:这是小城镇发展最难解决的问题。每个林场设施相对集中,人口大体0.3万人,一般选址接近采伐区域的山上,因此海拔较高。林场选址并不是按照理想小城镇选址而操作,完全是企业开发行为,方便资源采伐和运输方便原则,这样造成点状散乱分布,使有限的建设无法集中。
  1.1.2 小集中与大分散:由于林区城镇特点,小城镇受资源和政策影响,生产、人口、消费周期波动,表现为小集中,大分散的趋势,进镇出镇大体平衡。用地上蔓延发展,点上集中,面上分散的局面,使用地浪费严重和不合理使用。多数林区城镇公共设施集中建造,用地初步形成综合性集中。
  1.1.3 经济区位优势不突出,林区小城镇地处东北寒地,同俄罗斯陆路或隔江相望,而口岸优势不明显。经济辐射区域大,但腹地小;各小城镇间缺少经济运输联系,以林业产业联系为主;小城镇自身的建设条件与力量差。
  1.2 人口规模 目前林区小城镇平均人口在0.5万人以下,各林业局所在的城关镇也只有3万人左右,林区小城镇人均用地230m2,远高于全国小城镇129m2平均水平,用地建设粗放低效。通过调查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:林区小城镇人口规模平均值小于0.5万人,低于全国中心镇1.46万人,最大值15万,最小值0.05万,中位数0.4万,可见镇区人口相差悬殊,总体看林区中心镇与全国平均值相距较大,规模偏小,远没形成发展规模。林区小城镇镇域远大于其他地区小城镇镇域,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但在人口上小于其他地区,属典型的地广人稀地区,如黑河境内孙吴县域只有8.9万人,其中孙吴镇4万人,其他城镇都不到1万人,甚至在0.1万人以下,人口密度只有20人/km2,造成消息来源短缺、闭塞和狭隘的思想,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典型农村生产和生活方式无法被打破。很难达到城镇发展最基本门槛,无法形成集聚效应,生态优势却演变成比大都市病还严重得多的林区反应症。林区非农业人口应和城镇化水平相适应,让有效人口发挥作用,使人口集中在中心城镇中,而不均衡分布,减少资源和用地浪费。
  1.3 用地规模分析 由于城镇处于寒地林区,人均用地大而建设量却偏小,用地呈现蔓延特征。国有森工业比重大,缺少多样化布局。用地集约化较低,没有形成紧凑布局,形成一种扩大的农村集舍形态。城镇小稳定性差,三产的发展受制约,反过来降低小城镇的生活质量和吸引力,形成阻碍林区小城镇发展的恶性循环。通过调查分析,我们可以看出用地结构只在公共绿地上比较突出,其他用地都不甚合理,林区用地调整面临艰巨问题,调整用地是长期的过程。对于人地矛盾不突出的林区小城镇,应不宜发展林场为主的小城镇,而是重点发展中心镇道路。
  1.4 城镇体系分析 林区中心镇产业结构同质与性质雷同,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惊人,各城镇争资源与市场,无法形成可持续发展合力,产生离心力,处于无序恶性竞争的城镇初始阶段。最直接表现在用地上,同种产业布局雷同分散,各城镇性质相似,没有形成自己的用地特色。在用地上没形成与产业的互补性,而是相互加大对林业的投入,导致主导产业用地庞大而低效,势必造成产业崩溃。
  2 结论
  2.1 林区中心镇人口少而用地大,低于国家1.46万人,只有0.4万人,用地除城关镇外,小于1km2,林区城市化率高于全国城市化率(37.6%)。很多城镇只是行政城镇,规模0.3万人甚至不到0.1万人,人口<1万占到90%。在人口结构上,男性人口始终占有多数,有些地区城镇化达90%。该数据说明,林区城镇发展的初级阶段,与国家标准相差甚远,没有形成积聚效应。
  2.2 人均用地230m2高于国家147m2标准,而建设量却偏小,用地呈现蔓延特征。国有森工业比重大,缺少多样化布局。
  2.3 小集中与大分散 由于林区特点,小城镇受资源和政策影响,生产、人口、消费周期波动,表现为小集中,大分散的趋势,进镇出镇人口大体平衡,男性人口占多数。
  2.4 各中心镇用地同质现象严重,但也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,远离城关镇的林场人口少,用地偏大,甚至达到人均300m2,黑龙江林区处于城镇发展的初级阶段,落后全国平均水平。
  
  3 林业资源再生措施
  3.1 体现资源再生型城镇特色,利用好会取之不尽。没有必要放弃资源优势,原有产业主要体现在内部不合理,如采伐量过大超过自然承载能力,初级产品比重大等,今后城镇性质应加强产业的内部调整,改善产业结构。
  3.2 发展林业精加工和相关工业,向无烟工业和轻工业发展。国内外不少资源型城镇,在资源枯竭时,一般都以发展综合性的第三产业为切入点,林区地方工业总量小基础薄弱而国有林业庞大,现有规模远不能解决林产业收缩所带来的就业、保障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,同时较大工业项目投资多、周期长、风险大的特点使地方很难有所作为。在用地布局中降低储木场、重工业和原料加工业用地比重,同时把生态农业和服务业,如旅游作为用地发展方向,发展与林业资源相关的特色产业,限制与林业无关的一般性产业。
  3.3 挖掘城镇用地潜力,控制蔓延,从单元型向资源再生型城镇转变。大力发展林业深加工和非林工业,重点小城镇要扶持其做强作大,尽快达到适度规模,绝不走遍地开花均衡发展,整合原有的小城镇,进行用地调整。
  3.4 提高城镇用地使用密度。寒地形成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和冰雪文化,同时也带来建筑布局的困难和高成本。据测算,同一条件下的建筑造价,比南部城镇高40%,所以城镇应紧凑布局,建筑有一定层数(10-15米),建筑以相连式为主,杜绝散状铺开。
  3.5 寻找替代能源,减少木材浪费。利用木材作燃料不仅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,同时也会污染环境并导致大量的疾病发生。因此,寻找替代能源成为当务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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